使用条款

使用前请务必阅读以下使用规约。

お客様がIS:SUE OFFICIAL SITEを利用するに当たっては、利用規約の内容を承諾し、かつ遵守を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第一条 (目的)
  1. 「IS:SUE OFFICIAL SITE」(以下「当会」といいます)は、IS:SUE を応援する会員によって構成され、IS:SUE を応援することを目的としています。
第二条 (会员协议)
  1. 1. 会员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条款”)适用于会员(定义见第 4 条)对Fanplus, Inc.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条款”)的所有使用。本协会’’)适用于以下情况,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将被视为已接受本条款、使用条款等(定义见下节)的内容。
  2. 2.本公司对会员发出的第3条的通知及本规章以外,本公司另外规定的各服务的使用规章等(以下,统称为“使用条款等”),无论其名称如何,均构成本规章的一部分。
  3. 3.本规约正文的规定与使用规约等的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该使用规约等的规定。另外,为了促进对本规约的理解,即使本规约及使用规约等以日语以外的语言进行了翻译,用日语制作的本规约及使用规约等仍为正规规约,对于因翻译表达、解释差异等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免责。
第三条 (对会员的通知)
  1. 本公司会随时通过本公司的邮件、邮件以及在本公司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上的显示以及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法,向会员通知必要的信息。
第四条 (成员)
  1. 本协议所称会员,是指接受本协议,按照协会规定的程序,按规定方式申请加入会员,被协会接纳,并缴纳本会规定的会员费等的人。本协议第 8 条适用于个人。申请入会的人为未成年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父母或者其他理人的同意。
第五条 (入会承诺)
  1. 1.本会认为申请加入本会的人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时,有可能不同意加入本会。
    1. 1-1.过去 (包括申请入会时) 曾因违反本规定,被取消入会承诺或受到退会处分。
    2. 1-2.入会申请的内容有虚假记载、错误记载或遗漏。对于法人而非个人。
    3. 1-3.同一个人已经注册为会员。
    4. 1-4.其他认为本会不适合成为会员的情形。
  2. 2.本会在同意入会后,如发现同意入会的会员符合前项各项之一,则可以撤回同意。撤销的情况下,也不能返还已支付的会费。另外,会员不得行使损害赔偿请求等一切权利。
第六条 (退会处分)
  1. 1.如果会员符合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本会有权让该会员退会。
    1. 1-1.实施本规约第11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情况
    2. 1-2.拖欠本规约第八条规定的费用的;
    3. 1-3.其他违反本规约或利用规约等的情况
    4. 1-4.除前3项外,本会认为退会处分适当时
  2. 2.被退会处分的会员,无论理由如何,都不能返还已支付的会费。另外,本会根据前项的退会处分事由,对会员行使包括未支付会费请求在内的损害赔偿请求等权利。
第七条 (会员福利)
  1. 1.会员可享受以下各项优惠。
    1. 1-1.提供仅限会员的Web内容
    2. 1-2.仅限会员销售原创商品(配送除有特别规定外,仅限日本国内。)
    3. 1-3.门票的提前预约
    4. 1-4.其他本会规定的特典
  2. 2.在前项各项中规定的会员特典是针对日本国内的会员准备的,各会员特典是用日语制作、提供的,会员证和会刊的内容、发放方法(发送实物或发送数字数据等作为替代)由本会自行决定,希望成为会员者请事先了解。
  3. 3.关于门票先行预约对象会员的通知,会在先行预约日程确定的时候发布。根据事先预约通知的准备情况,根据入会时期可能会有不能使用的情况,敬请谅解。
  4. 4.会员限定门票的预售以及公演的举办时间是根据艺人的日程而定的,所以不能保证定期举办。
第八条 (会费等)
  1. 1.申请者通过在会员专用主页(以下简称“会员专用网站”)上缴纳每月的会员费(包括运营所需的管理费)或一次性缴纳每月的会员费,即可获得会员资格。 ") 在成为会员时。
    ① 每月会员费:550日元(含税)/1个月
    (付款方式:3家运营商、信用卡)
    ②月费:6,600日元(含税)/12个月
    (支付方式:信用卡、Paypal、d支付)
  2. 2.前项规定的会费等支付方法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3. 3.使用本服务除需支付会费外,还需另行支付通信费用等,根据门票的事先预约来日本时的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由会员自己承担。
  4. 4.本公司在不支付客户应支付的信息费或违反本使用规约时,可以不经任何通知或催告,停止向客户提供本服务或解除使用。
第九条 (继续)
  1. 1.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 (以下称“有效期限”) 为入会日(是包含第一年度年会费收款日的月份的1号。)起1年 (12个月) 。
  2. 2.希望继续成为会员的会员,必须在有效期限到期日之前,以所定方法存入下一年度的年会费,确认存款后,有效期限将延长1年。
  3. 3.即使有效期限已满,会员也可以通过在到期日起1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年会费,在到期日起1年内继续使用。另外,在有效期限到期日起1个月后,如果希望再次加入本会,请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4. 4.在前项规定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有效期限的到期日之后到年费收款确认日为止的期间内,不会再发送给会员的邮件。
第10条 (会员的义务等)
  1. 1.会员应自行管理登录ID及密码,如因管理不善、使用上的失误、第三方使用等造成会员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另外,该第三者使用会员的登录ID及密码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本公司将视为会员使用本公司的服务。
  2. 2.会员不得将登录ID和密码外借、转让或转让给第三方。
  3. 3.会员在申请入会时,如对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及其他向本公司申报的内容发生变更,应立即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变更手续或向本公司申报。
  4. 4.会员疏忽前项的申报等,导致本公司的告知或含有会员优惠的发送物品等没有送达会员的情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 (禁止事项)
  1. 会员在使用本会时,不得进行以下各项行为。
    1. 1.会员资格的买卖、转让、名义变更、共有、向第三方的使用许可
    2. 2.虚构名义、虚假、重复登记
    3. 3.通过本协会获得的所有数据、信息、文章、声音、影像、插图等,超出著作权法认可的私人使用范围,用于复制、销售、出版、可播放等目的。
    4. 4.侵害艺术家、本公司以及其他第三人的财产权、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隐私以及其他人格权等权利或者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或者有可能发生此种行为的。
    5. 5.诽谤中伤艺术家或者其他第三人,损害其名誉或者信誉,或者造成此种损害的可能性;。
    6. 6.将因会员特惠而获得的门票的优先预约权、门票、商品以及其他基于作为会员资格而拥有的权利,通过网络拍卖等方式转卖给第三方等,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出借、名义变更,或者设定质权以及其他担保。
    7. 7.强制与艺术家联络或会面,或向本公司及其集团公司申请与艺术家联络或会面。
    8. 8.利用本会进行以自己或第三者的盈利为目的的活动,以及以其准备为目的的活动。
    9. 9.利用本会进行选举的事前运动、选举运动或与此类似的行为以及违反公职选举法的行为。
    10. 10.利用本会进行包括宗教宣传在内的宗教行为,以及宗教团体的设立、活动、加入宗教团体等宗教上的结社相关行为。
    11. 11.除上述各项以外,有违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妨碍本公司运营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服务宗旨的行为等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2条 (退会等)
  1. 1.在会员有效期到期之前没有办理继续手续的情况下,如果希望在有效期内从本会退会,将办理本会的退会手续。
  2. 2.本公司在会员退会时,会员已经缴纳的会费以及本公司的服务使用费等一律不予退还。
  3. 3.会员对于因会员特典而产生的商品等的购买价款及其他本公司的服务使用费等,在退会时产生支付义务的,退会后也不能免除支付义务。
第13条 (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1. 1.本公司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变更本公司的会员优惠及其他服务内容和会员优惠的给予方法。
  2. 2.在前项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第3条规定的方法在事后通知会员。
第14条 (服务的停止等)
  1. 1.由于艺人的情况、本公司的运营状况及其他无法预料的情况,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停止或中止提供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另外,即使该服务的停止对会员造成损害,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 2.在前项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第3条规定的方法在事后通知会员。
第15条 (本会的解散)
  1. 1.本公司根据艺人的活动状况及其他情况判断本会的运营难以继续时,将解散本会。
  2. 2.在前项情况下,本公司不会向会员返还已经缴纳的会费等。
第16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在本公司会员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上,遵守本公司另行规定的隐私政策,会员必须遵守该政策。
第17条 (系统利用)
协会使用我们的系统来管理其运营。
我公司拥有协会管理中使用的程序和软件的权利。
第18条 (损害赔偿)
会员在利用本公司时,由于自己的责任对本公司、艺术家 (包括其所属事务所等) 或其他的第三者造成损害时,有责任对其进行赔偿。
第19条 (非保证事项和免责事项)
  1. 1.本公司对于会员因使用本公司而造成的损失,除应归责于本公司的情况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在任何时候,本公司对于超过作为该损害原因事实发生日的前一个月的从会员实际收到的会费(月会费为当月1个月的部分,年会费为收到的相当于年会费的金额)的金额,将免责。但是,本公司的责任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2. (1)基于本公司的要求,会员就损害发生的原因事实等进行必要的报告和协助。
  3. (2)会员在现在和过去没有违反本规约以及利用规约等
  4. 2.对于因会员无法引进、保持、管理使用本公司服务所需的电脑终端、通信机器、通信线路及其他设备而造成的不利,因会员居住在日本国外而无法享受部分会员特惠,或与日本国内会员部分会员特惠的内容或给予方法不同等不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3.如果您在截止日期前未确认您的申请截止日期,您的申请权利将会丧失,您将无法在截止日期后收到查询。
  6. 4.在没有收到指定公演日的票、邮件的情况下超过公演日的情况下,任何情况下都是无效的,不会退还费用。
  7. 5.由于会员原因造成的使用本公司服务的障碍,概不负责。
  8. 6.通过第3条规定的方法告知的情况下,即使不在会员可以受理的环境中,会员也不能提出任何异议。
  9. 7.关于各金融机构的手续不完备和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责任。公演等的通知与官方主页或电子邮件等粉丝俱乐部以外的其他媒体同时发行。
  10. 8.由本会进行发送时,本会以判断为最佳的方法告知会员,同时提示发送物品的未到达受理期间。如果发生发送物品未送达的情况,会员将在未送达受理期间内以适当的方法与本会联络。另外,超过未到达受理期间的情况,视为本会的发送业务已经履行,不承担未到达的一切责任。
  11. 9.不管有什么理由,过了未到达受理期间我们都不会处理。另外,基本上不会再次发送由于地址不全、地址未登记等会员不全而造成的发送物。办理时,其运费 (本公司规定) 由会员负担。
  12. 10.本公司向会员就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承担的责任(不论债务不履行、侵权行为、补偿义务或其他发生原因。)仅限于本条规定。
第20条 (规约的变更)
  1. 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自行决定对本使用规约进行追加、删除、修改等变更。
    1. 1)本使用规约的变更符合会员的一般利益。
    2. 2)本使用规章的变更,不违反合同的目的,且参照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适当性、变更内容及其他与变更有关的情况为合理的;。
  2. 按照上述方式变更本使用规约时,本公司将在本服务上明示变更后的本使用规约内容以及变更生效时间,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告知会员。
  3. 修改后的条款自上述生效日期起生效。本条款变更生效后,使用本服务的会员视为接受变更内容,适用变更后的本条款。
第21条 (协商事项)
如对本规约中未规定的事项或本规约的解释产生疑义,会员和本公司双方应本着诚意协商解决。
第22条 (分开条款)
本规章或使用规章等的某一条款的全部或部分,即使因法令或司法判断等被认定无效或不能执行时,其余的规定仍继续有效。
第23条 (管辖)
当与会员之间产生疑义或争执时,我们将诚恳地进行协商,但如果这样仍无法解决,我们同意将东京地方法院作为第1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大于或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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